top of page

學員守則

  1. 未經中心會同意,學員及導師私下所訂之協議,本中心恕不負責及承認。

  2. 未經許可,學員不得在課堂中進行錄音及錄影。

  3. 本中心有權拍照/錄影及上課或參與中心舉辦、協辦或合辦任何活動時的情形作為教學記錄或任何媒體分享之用途。如不同 意,請於報名時用書面提出。

  4. 本中心有權上載及刊登參與者、機構或學校等組織之資料到本中心的官方網站及其他所屬的媒體上,不得異議。

  5. 如果在已定的開班日期兩天前未能收到足夠的學生,本中心將把開班日期押後。若押後仍然收生不足, 本中心則會把學員已繳交的學費於兩星期內全數退回。

  6. 實體課中學員不得在課室內飲食,所有被污穢範圍的清潔費及令設施教具有損壞,學員需要支付及賠償。

  7. 學員上實體課時需全程戴口罩,方可進入課室,以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8. 班制課程,如學員請假,恕不補課,如導師請假,則會順延補課。

  9. 各項課程只接受報讀學員本人上課,本中心不接受別人代替或帶家長/親友旁聽,亦不接受學員轉調其他日期的課堂上課及 不接受轉調其他科目上課。

  10. 除因新開的課程不能成功開班而本中心自動退款外,學員已繳之學費,不論任何原因,恕不能退還。

  11. 學員上實體課期間請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任何身體損傷或財物損失,本中心概不負責。

  12. 未經許可學員不得主動提議或接受導師建議轉往其他地點上課。

  13. 為保障本中心及其他學員的私隱、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權益,本中心有權選擇或拒絕某學員報讀本中心的課程。

  14. 如發現某學員的行為表現異常或有不良企圖扣成對本中心及其他學員的人身安全、私隱、知識產權、中心權益有不良影響, 本中心有權隨時撤銷/停止學員的參與上課或任何活動等資格而不會作任何補償,嚴重者法律追究。

  15. 請尊重知識產權,在未授權情況下,請勿把本中心的教材、書藉、短片、他人的作品、設計等複製、售賣、分發或抄襲,違 例者必定法律追究。

  16. 學員須愛護課室各項設備,重視課堂秩序,尊重導師,遵守各項規定,否則,本中心有權終止其 上課權利,一切費用恕不退還。

  17. a) 如因應香港政府頒佈的措施或外圍環境因素導致需要被逼停課或延期,中心及學員必須同意及配合。
    b) 所有被停課後的復課的時間及日期或轉向網上上課形式等安排,家長/學員必須同意接受,不能有異議;如家長/學員因個人 理由, 不能出席本中心的補課安排,本中心不設退款機制及不會另作補課安排。家長/學員當自動放棄上課論,不得追討 補課及退款等要求。

  18. 颱風或暴雨訊號授課安排:
    a) 凡天文台懸掛一/三​號強風訊號,或發出黃雨/紅雨暴雨警告時,所有室內課程照常上課。家長請自行決定是否讓子女上課。若學員未能出席便作缺席,本中心不會安排另行補課。
    b) 凡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暴風訊號,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時,所有課程均會取消。
    c) 如上述b項之警告訊號於當天上課前四小時除下,則課程將如常進行,本會將不會另行通知。d) 因颱風及天雨影響而停課之課程,將盡量安排補課。
    e) 個別課程合作機構颱風或暴雨授課安排或與本會有別,學員請向上課機構查詢。

  19. 本中心保留調動上課日期、時間、地點及導師之權利而一切調動及更改之考慮將以本中心及學生之共同利益及責任基礎。

  20. 學員修業證書將會安排到學員任職機構頒發或預約到本中心領取,詳情請向中心同事查詢。

  21. 學員必須在指定的繳交功課及第二次功課評審期限前繳交,逾期一律需要繳交港幣$500作逾期繳交的行政費。

  22. 學員如已預約時間和中心導師主任討論功課修正或評審內容,必須按時出席,如要改日期/時間,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通知,否則一律需要繳交行政費港幣$500正,方能繼續延續餘下課程進度。

  23. 凡中途因個人理由,未能完成整個課程,必須在課程完結後90天內復課或邀交應交而未交的功課/問卷等其他程序,逾期者必須重新報讀及重新繳交學費。

  24. 本中心保留更改上述條款之權利而將會在官方網站上公佈,詳情細則以官方網站為準。

bottom of page